一對夫婦不滿九歲大女兒,放學後太遲回家,不准女兒進入青衣長宏邨的住所,女童在走廊及地下大堂流連約六小時,由保安員揭發報警。夫婦早前承認一項虐兒罪,今早在荃灣裁判法院,各被判十二個月感化令。裁判官說,考慮到兩名被告和女兒關係良好,因此把女童交回兩人照顧,如果判兩人執行社會服務令,會剝削他們照顧女童的時間。期間裁判官會向感化官,索取進度報告,了解兩名被告有無盡力照顧女童。裁判官相信兩人在還柙期間,已有深切反省。事發今年五月三十日晚上,女童被父母罰站在屋企外的走廊,至翌日凌晨,保安員發現女童在大堂流連,於是報警。女童早前交社署照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