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名機場地勤,被控多次協助內地人偷渡往其他國家,包括一名青年戴上老人面具,偷渡到加拿大的案件,其中廿七歲首被告,在區域法院裁定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名成立,另一名廿七歲次被告罪名不成立。法官說,首被告在明知情況下,容許偷渡客上機,並無履行職責阻止違法事件,亦無法解釋戶口部份存款的來源,質疑供詞不誠實。至於次被告,證供未能推論他是犯罪集團一份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