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否決民主黨議員甘乃威提出,修訂法例中「專業投資者」定義的議案。甘乃威表示,政府向雷曼迷債投資者提出回購方案時,部份人因為被介定為「專業投資者」而不獲賠償。他認為,有需要在法例上清晰介定「專業投資者」,包括有關人士每年進行不少於四十宗交易,並且活躍交易兩年以上,以保障其他一般小投資者的權益。但大多數黨派和獨立議員認為,應先由證監會就修改定義作諮詢,反對在現階段修改法例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指,政府同意檢討對投資者保障的安排,但反對在倉促和無全盤考慮下修訂法例,強調必須先諮詢巿場,以免跟現有法例相牴觸,無法實行。而大會準備就議案表決時,由於表決鐘聲的計時器出現故障,會議一度須暫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