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炳墀賄選囚3個月零2星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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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1-12-12 16:12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12-12 16:12
退休練馬師簡炳墀賄選罪成,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三個月零兩星期。簡炳墀的代表律師清洪早前求情時說,簡炳墀已還押廿五日,在獄中渡過七十四歲生日,是嚴重的懲處;又說簡炳墀有良好背景,並承諾日後不會再犯。辯方又呈上多位知名人士的求情信,包括前高院法官阮雲道、鄉議局主席劉皇發、立法會議員黃成智及黃毓民,以及歌手譚詠麟等,讚揚簡炳墀對社會有貢獻,是政府及原居民的橋樑。簡炳墀被控今年三月在上水鄉事委員會選舉中,向村代表廖富壽提供十三萬元賄款,早前裁定罪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