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北京的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,同港澳辦法律司司長會面,討論雙非孕婦來港產子的問題。會後胡漢清說,基本法廿四條的立法原意,是父或母一方是香港居民,來港所生的子女才有居港權,所以要求中方,將九三年中英聯合聯絡小組,有關條款的起草文件解封。胡漢清指港府,現時對雙非孕婦來港所生子女,給予居港權的做法是錯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