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長官侯選人梁振英,否認對手唐英年的指控,強調零三年時,從無提出縮短商台續牌年期,及在政府高層會議討論廿三條立法時,講過香港始終有一次要出動防暴隊對付示威者,批評唐英年捏造事實,有關指控是「人格謀殺」,會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。提名梁振英的前教統局長李國章陪同梁振英見記者,證明梁振英無講過有關說話。他說,唐英年的指控不公道,認為有人在背後,教唐英年抹黑對手。唐英年晚上回應,對被指捏造事實,深表遺憾,認為公眾利益凌駕於保密要求之上,決定將所知的公開,他對一切後果,願意承擔責任。唐英年說,對梁振英一概否認,並不意外。他說,在商台續牌一事上,梁振英以當日官方新聞稿作為反駁證據,是混淆視聽,因新聞稿是向公眾表達政府集體決定的最後立場,並非用作交代政府內部討論過程;而廿三條立法的討論已相隔九年,公開梁振英的防暴隊言論,是因為自己感受強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