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省敦化市兩名居民,八年前被一枚日軍戰時遺留的毒氣彈所傷,他們向日本政府提出索償,今日在東京地方法院被駁回。法官承認侵華日軍遺留的毒氣彈,對兩人造成傷害,但指日本在中國推行調查及回收化武器,未能防止事件發生,不是日方的政策不合理,因而駁回訴求。原訴人周桐及劉浩,對判決感到十分難過。事件於 2004年發生,四名敦化市的小童在一條小河洗澡時,發現一枚日軍遺留的炮彈,兩名小童接觸到炮彈流出的化學毒劑,手腳紅腫潰爛,後來更出現咳嗽等症狀。兩人於2008年向日本政府索償,要求每人獲賠償四十萬美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