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強調,政府處理新界僭建物的決心不變,當局提出,村屋業主申報分類處理僭建物的方案合法、合理、合情,決不會考慮收取容忍費或豁免費,給予村屋僭建物合法化,因為用錢解決違規問題,不符本港依法辦事的原則,如鄉議局有足夠理據,提出司法覆核,政府無意見。鄉議局副主席張學明表示,鄉議局會啟動法律程序,協助舊契村屋居民司法覆核,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說,若政府不特赦,他們亦有理據要求政府從寬處理,他指僭建不是新界獨有,政府過去一直不執法,令村民以為政府容許,建議政府收取容忍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