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政司就譚香文案上訴延後再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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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2-04-18 14:20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04-18 14:20
律政司就前立法會議員譚香文賄選案提出上訴,早上在高等法院審理,法官決定將案延後再審。控方指裁判官認為譚香文提供免費講座,並非誘使選民投票是有錯,指講座本身就是一種利益,不應取決於利益少,而認定被告無意作出誘使行為。辯方就說,選舉舞弊條例中,有關利益的定義太廣泛,違反基本法,因為所有參政人士都尋求服務社會,應視為政績,一旦提供社會服務都是犯法的話,相信所有議員都犯法。控方就反駁,法例無禁止候選人向公眾提供社會服務,只要不涉及選舉就是合法,真正服務社會的,不應期望有回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