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辯論譴責及罷免民主黨議員甘乃威議案。甘乃威表示,委員會一直沒告知他,調查所傳召的證人數目及時間表,亦無機會讓他向投訴人作出提問,批評委員會調查並不恰當,有違程序公義。甘乃威說,自己不同意調查報告內容,曾要求委員會作出修改,但不獲接納,感到遺憾。他再次就事件,向女事主王麗珠及公眾道歉,說會汲取教訓,又呼籲立法會否決議案。民主黨何俊仁表示,甘乃威處理僱員關係上有不妥之處,令女事主感到傷害,但不構成嚴重行為不檢,令他喪失議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