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恢復二讀,禁止辭職議員六個月內再參選的條例草案。反對草案的泛民議員批評,草案剝奪巿民的選舉權及參選權,亦未能阻止議員,透過辭職引發補選,是毫無意義,揚言在二讀表決後,會拉隊離場抗議。草案在下午約一時開始審議,期間泛民議員已經十次,以會議廳內不足法定人數,而要求響鐘召集議員,單單響鐘的時間,已經消耗了超過一個半小時。民建聯譚耀宗批評,人民力量提出過千項修訂,只是為了「做騷」和拖延時間,會研究修訂議事規則,防止類似情形再發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