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表示,檢討問責官員薪酬的委員會已完成報告,預料今個星期內公布。他指,委員會同政府都同意,副司長的薪酬水平,定於律政司長同局長之間,即是相差百份之一點五。而每個局聘用政治助理的薪酬上限,定於十萬元,助理數目由局長自行決定,即是可以聘用一個月薪十萬或兩個月薪五萬元。譚志源表示,建議水平低於現有所有政治助理,希望可以回應社會上指政治助理薪酬過高的意見。報告亦會建議,是否調整局長的薪酬水平及聘用條件,與及問責官員薪酬是否引入可加可減機制等。譚志源話,有關建議會由現屆政府代下屆處理,避免有利益衝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