控方指歐文龍為劉鑾雄羅傑承訂做招標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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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2-05-09 17:00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05-09 17:00
澳門終審法院,審理前運輸及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第三階段貪污案,控辯雙方結案陳詞,控方指涉及香港商人劉鑾雄及羅傑承的五幅氹仔土地,歐文龍在市況最差時招標,向兩人預先透露消息,令他們可提早規劃,而招標時間不合常理地短,又以設計方案作為招標標準,控方指是歐文龍為劉鑾雄及羅傑承度身訂做,又指兩人經一名工程承辦商,同歐文龍有密切溝通,顯示雙方有賄賂的承諾。辯方律師就反駁,指在審訊中無跡象或紀錄,顯示被告有預先透露招標的消息,又說歐文龍從來無指示評審標書的委員會,將涉案的土地判給劉鑾雄及羅傑承。歐文龍自辯時說,從來無收受兩人任何利益,只是見過一兩次面,同他們無認識及交往,至於被指是賄款的二千萬元,只是一個工程承辦商償還積壓的服務費。審訊已經完成,終審法院押後裁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