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否決公民黨及新民黨就競爭條例草案提出,取消豁免法定團體的修訂。政府提出草案建議,現時五百多個法定團體,除了工總、海洋公園及嘉道理農場等六個法定團體外,其餘法定團體均獲豁免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表明說,法定團體同私人營運者不同,並非賺取最高利潤,如果法定團體不獲豁免,將影響團體的正常運作,政府不能接受。公民黨湯家驊批評,一刀切豁免所有法定團體,是違反法治精神。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指,作為法定團體的貿發局,已等同大企業,對其對手構成嚴重競爭威脅,批評當局對貿發局等法定團體作出豁免,是軟弱和偏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