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安局長李少光與傳媒茶敘時,談及廿三條立法,說應在社會和平時,進行理性同充足討論,有共識後才立法,而用白紙草案作充份討論比較理想,但他不評論下屆政府是否合適時機,推動廿三條立法。李少光說,自己上任初期,很想推行廿三條立法,但因種種原因做不到,認為稍有公民意識的市民都應認同,保護國家安全是天職,是所有市民,並非單是保安局長的責任。他說,市民對廿三條立法不了解,才會不安,應向公眾解釋立法有需要,將來制定條文時,亦要讓市民看到立法後,不會侵害個人自由及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