虛報學歷應徵機場保安男子被判社會服務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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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2-11-12 11:18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11-12 11:18
一名只有中三程度的男子,虛報學歷應徵機場保安,上月底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,早上在荃灣裁判法院,被判社會服務令一百五十小時,一年內要完成。法官考慮被告的感化報告,及被告認罪,又無犯罪紀錄,作出判決。廿三歲的被告,今年三月中到機場保安公司,應徵保安員,但只有中三學歷的他,訛稱自己有中五程度,以符合職位要求,從而獲聘。案情又指,被告早於零九年十月向民政事務總署發假誓,取得有中五學歷的證明。被告九月中辭職時,向同事表示因只有中三學歷希望繼續進修,從而揭發事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