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胡國興,向行政長官提交周年報告,指執法機關去年共提出一千二百零四宗,關於截取通訊的申請,及廿五宗申請秘密監察,大部份都獲批准,只有八宗被法庭拒絕。去年一共有九宗涉及違規或異常事件報告,其中一宗個案,有執法機關三名人員,先後近九百次,未有遵守訂明的授權條件下進行截取,事後執法機關只是對有關人員發出口頭警告,胡國興批評是過於寬大。而另一宗「錯誤截取」的個案當中,因為前線行動人員報錯電話號碼,另外四名執法人員覆查都未有發現,胡國興認為當中的核實過程粗疏,他在報告中,多次批評有執法人員,履行職務時態度散漫草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