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難聆訊委員會主席質疑海事處無紀錄改變船員要求原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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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3-01-24 16:24 最後更新時間 2013-01-24 16:24
南丫島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,第二十二日聆訊,根據「南丫四號」零八至零九年的驗船證明書,船的最低安全船員數目,由之前的兩人增至四人,但律政司代表指出,在零九年驗船時,只有三名船員參與火警演習。當年決定改變船員人數要求的海事處船舶安全主任譚潤盛表示,記不起當時演習的情況。委員會代表律師問譚潤盛,一般情況下會否只觀察了日更船員演習的表現而發出驗船證明書,但無觀察夜更船員的表現,他回答有可能。委員會主席倫明高質疑,證人無紀錄改變最低安全船員數目原因,做法不恰當,要求律政司跟進,是證人個別抑或是整個部門的做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