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偉雄同意處理醉駕安排上有改善空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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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3-04-20 12:54 最後更新時間 2013-04-20 12:54
警務處長曾偉雄同意審計報告指,警方在處理醉駕安排上,有改善空間。他說,警方在戶外進行酒精測試不可作證據,司機必須返回警署再接受進一步酒精測試。警方目標是在九十分鐘內做第二次測試,但執行上已把時間縮短至低於五十分鐘,未來會研究是否要縮短九十分鐘的目標,並會檢測有漏洞的器材。另外,曾偉雄不同意被指,警方打壓言論或集會自由。他強調,警方有責任維持公共秩序,如果出現違法行為,有責任採取行動。又說,警方使用武力克制,有需要時才使用有限度武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