廉署起訴兩名前任及現職保安員,他們涉嫌一零年至一二年,在秀茂坪邨任職期間,違反防賄條例。兩人分別四十四及六十四歲,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,否認控罪,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六日預審,兩人分別准以五千元及三千元保釋,不准離開香港及騷擾控方證人。控罪指,兩人涉嫌賄賂一名互委會主席,及提供十包香煙,以換取不被投訴及留住職位,其中一人其後明知廉署正調查有人懷疑觸犯防賄條例時,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,向另外兩人披露互委會主席被廉署調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