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,討論紓緩公屋環境擠迫的措施。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栢志高表示,截至上年度,全港有約三千個公屋「擠迫戶」,即是居住密度少於人均室內樓面面積5.5平方米,約佔整體租戶的百分之0.45,比2001年佔百分之3.1大為改善。栢志高說,現時公屋資源緊張、公屋輪候人數不斷增加,只能維持現時的標準,但當局會不時檢討。多名議員批評,當局的標準不合時宜,要求放寬和檢討「擠迫戶」的定義。民協馮檢基指出,「擠迫戶」的標準已沿用廿多年,民建聯鍾樹根表示,單位擠迫令居民欠缺私人空間,造成家庭和社會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