葉劉淑儀反駁美方指本港並非執行美國法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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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3-06-27 16:26 最後更新時間 2013-06-27 16:26
美國司法部指,港府以美國中情局前員工斯諾登名字有出入為藉口,放走斯諾登。行政會議成員兼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說,政府的做法絕對不是籍口,強調本港並非執行美國的法律,若要移交逃犯,必須向法庭申請,法律文件不可出錯,認為港府已根據法律處理事件。她又說,斯諾登已抵達俄羅斯,過了原機遣返的時限,若要再入境本港,要再申請,港府會視乎他所持的證件考慮,但她相信斯諾登不會再來港。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批評美方的講法,指美國政府對本港法制無知及不尊重。他說,拘捕是嚴重做法,美國在缺乏充足證據下,要求將他拘捕,做法兒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