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溫哥華一對移民港人夫婦,被控安排菲傭偷渡為他們工作,男被告裁定非法走私人口罪名成立,他的太太無罪釋放。陪審團指,姓柯的夫婦不但非法僱用外勞,又提供不實陳述,違反加拿大移民及難民法。

案情指,被告在零八年,安排案中菲傭以旅遊簽證由香港入境,強迫她每日工作十六小時,兩年間全年無休,又不允許菲傭在無人陪同下離家。她最終舉報僱主揭發事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