廉政公署入稟高等法院,申請命令,就一宗有關前政協委員劉夢熊的案件,向陽光時務週刊和商業電台搜證。入稟狀指,商業電台節目「在晴朗的一天出發」,今年一月二十四及二十五日,播出劉夢熊的電話訪問,廉署要求商業電台,提供有關錄音。廉署亦要求陽光時務週刊,提供今年一月二十四日出版的雜誌,有關劉夢熊的專訪,有關的錄音、錄影和筆記。

商業電台表示,廉署是向法庭申請索取雷霆881節目「在晴朗的一天出發」主持李慧玲,訪問劉夢熊的聲音檔案。商台說,今年五月收到廉署索取有關錄音檔案的信件,但基於新聞同業操守及慣例,並沒有配合,但亦已知會廉署有關節目播出的訪問,已經上載至本台網站的資料庫,有需要可自行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