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認為,政府發表問責官員利益申報新指引,加強涵蓋範圍是好及有進步,較以往符合市民意願,但制度仍然需時間去檢證,林煥光強調,最重要是問責官員的警覺性及主動去申報利益。

林煥光又說,行政會議成員有另一套申報制度,並且已在去年檢視過,而且行會成員身份屬顧問性質,同問責官員不同,他們並無權執行政策,需否用同一制度,值得商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