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發展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,互租單位,騙取租金津貼案,今日在區域法院判刑。 法院在六月時裁 定,兩人串謀詐騙罪以及使用文件意圖欺騙罪名成立。被告律師,會先代為向法庭求情。案情指兩人在1985至90年,互租對方在北角城市花園的單位,合共騙取約70萬元租金津貼。事件去年七月初被揭發,出任局長僅十二日的麥齊光辭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