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發展局長麥齊光、及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,互租單位騙取租金津貼的案件,區域法院判處串謀詐騙罪入獄八個月,使用文件意圖欺騙罪入獄六個月,全部緩刑兩年。法官判刑時指,案件發生在二十多年前,政府的租津制度有結構性問題,令人可利用漏洞得益。兩名被告已退回多收的租津,而部份求情信的言詞令人感動,亦顯示兩人對社會有貢獻,是稱職的公務員。但法官亦指,社會對公務員有高要求,公務員對政府及社會亦要誠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