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受賄、貪污及濫用職權案,下午兩點,在濟南中級人民法院續審,審理薄熙來,被指收受大連實德集團董事長徐明,共值約二千萬人民幣的財物。薄熙來早前在陳述時,否認收受過大連國際總經理唐肖林三筆合共一百一十萬的賄款,說自己接受中紀委審查時,是違心承認受賄。薄熙來指公訴人提出的證據絕大部分是外圍證據,不能證明他有罪,強調當時身為大連市長,支持大連國際興建大連大廈,是公事公辦,指自己無識破唐肖林陰謀,指責對方是貪腐分子及經濟騙子,認為唐肖林的證辭,是想立功以求減刑,實際像瘋狗一様亂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