秘書處指一直傾向公開資料只有少數被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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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3-08-23 18:59 最後更新時間 2013-08-23 18:59
立法會秘書處正就公開資料及檔案予公眾查閱的政策事宜,諮詢公眾。其中秘書處建議,如果行管會認為某些資料檔案不宜披露,就應獲豁免公開,被質疑定義不清晰,致使行管會權力過大。秘書處解釋,建議只是從保守的角度出發,以防日後有意外情況出現,強調會聆聽意見後才作決定。秘書處又指,過去一直都配合公眾及傳媒查詢,提供資料文件,只有很少數的要求被拒,假如公眾不滿處方處理索取資料的決定,亦可以提出覆檢及投訴,會由秘書處秘書長負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