濟南中級人民法院第三日審訊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,早上再傳召曾擔任大連市城鄉規劃土地局局長的王正剛作證,並播放了薄熙來太太谷開來的作供片段。王正剛在庭上表示,是他零二年主動建議將五百萬元多餘的工程費,以諮詢費形式,留給薄熙來做家用,薄熙來無回應,但之後當著他面致電谷開來,指這筆錢留給她作家用。薄熙來在庭上反駁,批評王正剛的證言自相矛盾,亦不符合常理,和一個最低水平的貪污犯的作為都不相符,又說自己是一個很謹慎的人。但公訴人之後讀出薄熙來在今年四月的口供,指自己並非貪這班錢,只是缺乏警覺,同意讓王正剛去找谷開來商量,後來五百萬元入了谷開來戶口,他無再追問,他指自己責無旁貸,願為此承擔法律責任,感到慚愧和懊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