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廉政專員湯顯明,再次被傳召到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作供。湯顯明總結時表示,對連串事件引起公眾高度關注及對廉署的形象有猜疑,感到抱歉和很不安樂。他指,在任五年以來,他很著重工作成效,認為部門首長會做好工作,他擔當統籌角色,很多資料都沒有檢視過。湯顯明否認在帳委會聆訊時「遊花園」,指初期回應不暢順,因為手上欠缺資料,亦不記得詳情,感到惶恐。他強調,自己不敢隱瞞,亦沒有說謊及私相授受,認為任內有失策的地方,但不涉及個人誠信,而廉署在他任內表現良好,希望議員明察。

湯顯明重申,自己並非廉署以烈酒宴客的第一人,當時亦認為以酒宴客對酬酢有裨益。又指五年任內,廉署以二十萬五千多元購買茅台、紅白酒等酒品,即每月用三千多元,當時認為對酬酢有裨益。

他又強調,外訪時並沒有故意隱瞞行程,為玩樂而欺騙行政長官;但他承認,在獨立調查委員會提交報告前,並不知道購買機票有漏洞及忽略,自己作為首長有不可推搪的責任;送禮時亦未有顧及個人觀感,亦處理不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