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的士司機偷取乘客行李,在九龍城裁判法院,判十二個月感化,以及賠償1850元給受害人,作為遺失一對名牌兒童涼鞋的補償。裁判官說,外界可能覺得今次判刑過輕,但考慮到被告認罪,家人呈上多封求情信,以及被告還柙二十多日,已是懲罰,所以接受感化官報告,給多一次機會他,但提醒被告,法庭給機會的次數有限。

案情指,五十歲的被告在七月接載內地旅客到旺角,替乘客搬行李時,故意遺漏一隻價值十多萬人民幣的手錶,和近二千港元的兒童涼鞋在車內。被告以往有騙取乘客車資前科,曾被判社會服務令和釘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