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境局在提交立法會關於膠袋徵費的文件指,跟進有議員提議以營業額及零售面積,決定零售商是否要受條例規管,局方認為做法會令中小型企業都受規管,但保存紀錄和申報資料的規定只適用於大型零售商,無法讓政府評估整個計劃的成效,亦會引致待遇有差別。至於有建議指,零售商如在香港經營三間或以上的店鋪,須遵循「向政府交付」的做法,政府回應指,把連鎖經營商定義為這樣,會遇到實際困難,例如不同零售店可銷售不同產品,亦有可能涉及家族企業,由不同成員經營,而彼此無任何業務網絡,因此不贊同有關建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