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批評,警隊監察保護個人資料制度不完善,促請加強警員培訓。公署的調查報告指,前年至今年一月間,共有十一宗警方遺失記事冊及定額罰款告票事件,涉及二百八十五名受害人、證人和疑犯等的個人資料被外洩。其中一宗發生在去年十月,一名警員在巴士上遺失十七本警員記事冊,部份已保存超過五年,有關警員以仍需跟進案件為理由,未有在領取新記事冊時交還舊記事冊,反映負責檢查的督察級警員,未有發揮有效監察作用。公署又指,兩宗涉及警員將警隊資料,透過私人電腦分享軟件外洩的個案,不涉警方電腦設置問題,純粹是人為錯失,促請警方加強警員培訓,研究設置資訊科技熱線,容許警員不記名報告涉及資料外洩事件,及早作出補救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