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兼行會成員的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,在一個電視節目表示,明白政府只發出兩個免費電視牌照令不少人失望,但強調沒有違反公眾利益,行政長官會同行會是最高的層次,毋須跟從通訊局建議,亦毋須公開不發牌理由,指申請人不能有過高期望,以為符合通訊局指南就必然獲得發牌。她又指,如果上屆政府認為通訊局的建議沒有問題,當時亦不用再做另外兩份顧問報告,研究市場承受力,而是直接發牌。她重申,當局決定過程已考慮四份顧問報告,以及十一項包括公眾意見在內的因素,跟足程序公義和法律意見。她說,一旦發出三個牌照令市場運作出問題,有公司倒閉,政府都有責任,只能形容今次決定是審慎和保守。葉劉淑儀認為,發牌爭議在法庭解決,較在立法會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處理,更為嚴謹和公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