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毓民指再提特權法無用批泛民為增加曝光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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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3-11-09 14:52 最後更新時間 2013-11-09 14:52
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主席黃毓民出席本台節目時表示,通訊事務管理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內容,與政府就免費電視發牌的解釋「唱反調」,形容是非常罕見。黃毓民解釋,他在立法會就公民黨郭榮鏗提的修訂案,投反對票,是因為修訂案是無牙老虎,自綁手腳,若果沒有行會文件及商業機密資料,根本難以找出真相。對於有議員再次提出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,黃毓民認為根本沒有作用,批評泛民做「騷」,只為增加曝光率。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說,政府未有再諮詢通訊局,就以循序漸進方式,並考慮申請者排名,來發出免費電視牌照,是違反程序公義。身兼行會成員的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強調,決定無違反公眾利益,指行政長官會同行會毋須跟從通訊局建議,亦毋須公開不發牌理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