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完成與兩電管制計劃協議的中期檢討,兩電准許回報率維持在9.99%,但兩電同意修訂現行協議,包括利用股東的收益設立能源效益基金,給住宅樓宇進行改善,提升能源效益;將電費穩定基金的結餘上限,由本地售電年收入8%,下調至5%;中電同意延長部分輸電資產折舊期,與港燈看齊,預計未來五年,可以為用戶節省大約三億五千萬元。另外,中電同意取消現行的排放表現掛鈎機制,港燈則不接納。

政府表示,曾建議兩家電力公司減低准許回報率,及每年淨電費率增幅超過綜合消費物價指數,必須先得行會批准,但兩電都不同意。政府會考慮所得的意見,以便明年現行協議屆滿後的未來電力市場規管架構,另作整體檢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