滬自貿區金融細則出台設「自由貿易賬戶」可投資境外
本地, 財經
發佈時間 2013-12-02 11:18 最後更新時間 2013-12-02 11:18
人民銀行就上海自貿區的金融建設,就七大方面提出三十項意見,在便利個人跨境投資方面,人行提出在自貿區的內地居民,可透過設立「自由貿易賬戶」,開展包括股票在內的各類境外投資,個人在區內收入完稅後,可向外支付。而在自貿區就業的境外人,亦可透非居民的「境內投資專戶」,投資內地股票及其他產品。而自貿區內的個體工商戶,可按業務需要,向其在境外經營主體提供跨境貸款。為穩步開放資本市場,人行亦提出,自貿區內企業的境外母公司,可在自貿區發行人民幣債券,區內金融機構及企業,可按規在上海的證券及期貨市場進行交易。未來會按市場需求,探索在區內開展國際金融資產交易。人行今次的意見,主要透過容許自貿區內居民,設立「自由貿易賬戶」,戶口性質與境外人士戶口看齊,並可自由劃撥及投資境外,惟這類戶口與民眾在自貿區外的傳統賬戶仍有所區分,「自由賬戶」與傳統賬口之間的資金流動,會按跨境業務管理。人行指,自貿區居民或境外人士的「自由貿易賬戶」,可辦理跨境融資及擔保業務,條件成熟時,這些賬戶內的人民幣及外幣可自由兌換,屆時將就這些賬戶,設立人民幣匯兌的監測機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