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主黨區議員潘志文,在九龍城裁判法院,被裁定非禮一名女受助人罪名成立,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星期四,考慮他的服務社區貢獻,同參考案例後宣判。三十一歲女子,今年三月,就租務糾紛向五十五歲被告求助,在土瓜灣議員辦事處外,遭強吻,與朋友商量後報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