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財委會通過,將區議員實報實銷的營運開支償還款額,提高三成四,由每月二萬五千多元,增至三萬四千元。議員黃毓民表示,提升金額後,區議員仍不足以負擔租金和助理薪酬,不利吸引不同界別人士投身地區工作。他又指,大黨如民建聯資源充裕,但獨立議員就難以發揮,嘲諷難怪不少區議員要投靠民建聯。民建聯譚耀宗指,他們的資源亦非常有限,反指部分泛民議員派的「蛇齋餅糭」亦不少,包括黃毓民,他亦會呼籲街坊向黃毓民拿取禮品,不要蝕底。民政事務總署表示,了解到區議員的地區工作困難,指新款額可照顧到九成八區議員的地區辦事處租金開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