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三讀通過修訂條例草案,規定在私人土地擺放建築廢物之前,必須取得土地全部擁有人許可,並獲環保署長確認。工黨李卓人說,四年前上水河上鄉農地被非法傾倒泥頭,多個部門未能執法,事件令人憤慨,而投訴人的兒子其後被人斬手臂,嚴重受傷,批評當時法例有漏洞,最終無人追究背後指使傾倒泥頭的人,形容今次修訂是用血淚換來。自由黨鍾國斌認為,不能單靠執法處理,社會亦要源頭減廢。環境局長黃錦星表示,河上鄉事件是標誌性個案,當局參考以草擬內容,認為修訂條例草案可以讓當局預先知道擺放物料的計劃,有效保障土地擁有人權益,並增加透明度,加強公眾監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