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莞十四名地方領導掃黃不力被處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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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4-02-14 22:44 最後更新時間 2014-02-14 22:44
東莞公安近期大舉掃黃後,公安部下令徹查充當保護傘的黨政幹部。廣東省委指,東莞十四名地方領導,掃黃不力,要問責追究,十人處以撤職,四名黨委書記需要公開道歉。受撤職處分的最高級幹部,是東莞市副市長、市公安局局長嚴小康;其他包括副公安局長盧偉琪、中堂鎮黨委書記黎志輝、中堂公安分局局長何成、黃江公安分局局長鄧金祥、虎門博涌派出所所長張國賢等。而黃江、虎門、厚街和鳳崗四個鎮的黨委書記,需要在市內公開道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