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國威表示,延長公務員退休年齡至六十五歲的建議,會調整現時機制,容許部門首長有較大彈性,在不影響晉升下,讓已屆退休年齡的員工,繼續延任五年,或引入新審批準則,包括傳承知識及經驗為理由,去續聘這些員工。另外,亦推出新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,令符合要求及技能的非首長級公務員,出任臨時職位,並不屬公務員編制。
另外,他說會精簡非首長級公務員的離職後就業規則,令他們退休後,方便從事外間工作。四個月諮詢期會至八月二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