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計報告調查八號幹線青衣段,延誤十六個月完工的事件,發現路政署批出的合約有多處錯漏。其中一份合約,建築工料清單有遺漏,以致承建商未有將驗證鑽探測試的投標價率列入標書,最終要向承建商賠償三千二百多萬元;又揭發顧問公司在未有知會路政署之下,自行要求承建商檢討椿柱基底水平,最終承建商因為要進行額外工程,再申索一千二百萬元。

至於興建南灣隧道及青衣西高架道路的合約,審計署發現招標工料清單和土地勘探圖則,反映的數據有差異,令隧道混凝土襯砌工程的最終費用,高達一億五千多萬,較預算高出一倍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