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表示,房署轄下「租者置其屋」計劃的申請人,與私樓業主一樣,需遵守買家印花稅規定,非香港永久居民買樓要額外付樓價15%,自買家印花稅前年推出至今,有四千七百多宗租置計劃單位完成交易,按樓價估值,需繳交的買家印花稅稅款由四萬五千元至十五萬元不等,至於當中有多少買家須繳付買家印花稅,需等稅局收到加蓋印花申請後才能作出評估。

張炳良書面回覆立法會書面提問時表示,房署無權更改文書或豁免繳付相關的印花稅,在現行機制下,稅局可因應個別情況,接受分期付款繳付印花稅,或考慮酌情減免罰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