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保署一名女環保主任擅自將兩份機密文件,發送給舊男同學, 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37 歲被告馮詠詩,早前已承認兩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,裁判官判刑時表示,被告披露資料的程度及嚴重性相對較輕微,因此同意判處社會服務令。
被告被控分別在2010及2011年,將都會委員會及鄉郊委員會的閉門會議議程,並透過署方電郵,發送給同讀碩士班, 現時任職城規顧問的舊同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