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五十八歲大廈管理員,被控二十一項欺詐罪,涉嫌向八間保險公司,訛稱多次遇到意外,在內地一間醫院留醫,涉及的醫療保險賠償金約五十五萬元。被告獲廉署批准保釋,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,案件會轉介區域法院答辯。
控罪指,被告涉嫌在2011年三月至2012年十二月期間,先後向八間保險公司,購買十二份醫療保險,並訛稱自己四度在深圳羅崗醫院留醫,留醫日數長達七十三日,以申索醫療保險賠償。廉署早前接獲投訴,經調查後,揭發案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