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局計劃將幼稚園「一人一學額」措施擴展至全港,並以提交學券的方式確認獲得取錄,確保每名學生不會霸佔多個學額。局方發出通告,由即日起,幼稚園可向新取錄的學生收取報名費及註冊費,報名費上限為四十元,註冊費半日制班級,可收取九百七十元,全日制可收取的上限為一千五百七十元或每月學費的半數,兩者以較低者為準。

另外,若新學年在九月開學,第一期學費不得在八月一日前收取。至於已獲學位的學生,若事後放棄學位,事前繳交的註冊費則會被沒收。此外,局方為免幼稚園過早招生,對幼兒產生不必要的壓力,規定校方不應早於十一月起進行下年度的幼兒班招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