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,聆訊盛事基金被指監管不力。議員謝偉俊指,受到基金贊助的「香港音樂劇展演」四齣音樂劇,在事前和事後都有在本地和海外上演,降低了活動的吸引力,批評主辦機構公私不分。主辦活動的高志森不認同,認為訪港旅客和海外觀眾,是不同的觀眾群。他又指,和基金簽訂協議時,並無設「冷河期」,而劇團在本地演出後,緊接到海外表演,是慣常的做法。他們在加拿大的兩場演出,都是公益性質的籌款,認為有人提出質疑是「小人之心」。
對於劇團被質疑利用部分資助,作海外宣傳,高志森說,有關的海外宣傳只是涉及盛事基金贊助的活動,而海外主辦機構的宣傳活動,就和劇團無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