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間水果加工公司的生產主管,在廠巴上斬傷七名同事,承認七項意圖傷人罪,在高等法院被判無限期入住小欖精神病院。法官表示,五十八歲男被告在普通家庭長大,只有小三教育程度,依靠個人努力在工廠有一定成就;考慮到案件背景、被告的家庭背景,及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有妄想症,適合住院,頒布被告無限期入院令,定期覆核。
辯方律師求情時指,被告一直受到同事欺凌,工作上不開心,婚姻亦不如意,已經深表後悔,並已向受傷同事致歉。事發在去年七月三十一日早上,被告曾昭浩在公司接載員工從屯門往大埔的旅遊巴上,用菜刀斬傷七名同事。